5月20日夜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的评议组,于繁忙的议程中展开了本赛季第十二期的裁判评议工作。这次评议会别出心裁地采用了视频会议的形式,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、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,还特别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,以列席旁听的形式参与此次会议。
会议进程中,评议组成员们采用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,对当季比赛中的争议判罚进行了深入剖析。其中,针对中甲联赛第9轮大连鲲城与深圳青年人的比赛,评议组进行了详尽的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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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比赛第67分钟,深圳青年人9号队员在大连鲲城罚球区内倒地,原始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深圳青年人俱乐部对此表示不满,并申诉认为应判大连鲲城队犯规并判罚球点球。对此,评议组经过细致研讨后一致认为,大连鲲城24号队员对深圳青年人9号实施了明显的拉扯犯规,影响了后者移动并使其倒地。因此,原裁判员的决定存在错误,漏判了犯规和罚球点球。
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比赛第86分钟的一幕。当时,深圳青年人38号队员在大连鲲城罚球区内带球进攻时与大连鲲城24号队员发生接触并倒地,原始裁判同样未判罚犯规。深圳青年人俱乐部再次提出申诉,认为应判大连鲲城队犯规并判罚球点球。评议组经过审慎考虑后指出,在双方争抢过程中,大连鲲城24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对对方队员实施了拉扯和绊摔动作,这应被视为犯规。因此,原裁判员的决定同样存在错误,漏判了此次的犯规和罚球点球。
经过这次评议,评议组不仅对两起判罚的错误进行了纠正,也向所有参与比赛的队伍和观众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:公平、公正的比赛环境是每一个足球运动员应享有的权利,任何争议都将在严格的评议制度下得到妥善处理。这不仅是对足球规则的尊重,也是对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。